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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远市水利局行政许可许可事项
A7、市管堤围穿堤建筑物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日期: 2006-05-14 字体:【

  ㈠依据

   
《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199612月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二次修正)第十二条。

 
㈡受理范围

    
 在市管堤围破堤修建涵闸、泵站、交通涵闸、埋设管道、缆线或其他工程设施。


 
㈢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表)
    2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意见;
    3
、设计报告;
    4
、工程设计计算书;
    5
、工程设计图纸。
   
以上资料共一式六份。

主办科室

       工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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