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清远市水利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清水[2007]13号
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局直属各单位:
鉴于人员工作变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清远市水利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雨松(局长)
副组长: 丘薇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永健(党组成员、副局长、总工程师)
成 员: 陈越远(办公室主任)、罗永光(计财科科长)、吴崇谦(水利科科长)
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丘薇薇(兼)
副主任:陈越远
成 员:陈景光(办公室副主任)、罗梅春(办公室主任科员)
清远市水利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调整 治理商业贿赂 人员
抄报: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
清远市水利局办公室印发 200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