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简报
第1期
市城乡水利防减灾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四年四月三十日
学习张德江书记批示 大力推进防灾减灾工程建设
4月8日上午,市水利局在8楼会议室召开全市水利局长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的批示和省水利厅3月29日召开的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全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作。会议由市水利局王灿明副局长支持,市水利局局长房卫党局长传达了张书记的批示和省水利厅周日方厅长、彭泽英副厅长的讲话精神,并结合清远实际安排了工作。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长、市局直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水利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通过传达学习张德江书记关于:“我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开局良好,要认真总结。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一定要锲而不舍地抓下去,搞好规划、落实资金、保证质量、早日完成”的批示,大家一致认为张德江书记十分重视和关心全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他的重要批示,对实施这项伟大工程的所有建设者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和鞭策。我们水利系统的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总结前段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经验,下定决心,采取措施,落实资金,抓好工程管理和质量,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
在传达学习了全省工作会议精神之后,房卫党局长分析了我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现状。对照全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总体进度,目前我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的整体进度达不到省的平均水平,市属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进展还比较顺利,但各县(市、区)所属工程进展相对滞后。
根据我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情况,房卫党局长部署了下一阶段我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工作:
一是要求参加会议的各县(市、区)局领导回去后,认真向各自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张德江书记的批示和省水利厅周日方、彭泽英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落实学习贯彻德江书记重要批示和完成各县(市、区)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计划。
二是要组织水利系统和各工程指挥部人员认真学习张德江书记的重要批示,领会批示精神。把批示化作我们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水利部门的强大精神动力,采取措施,把全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作任务完成好。
三是要切实加强对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领导。已成立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机构的要实施有效的领导,建立工作制度,开展正常的工作。没有成立领导机构的,要迅速成立,并尽早开展工作。
四是要制定好规划和实施方案。已动工的项目和未开展前期工作或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要一个个项目落实工程进度日程表,确保全市已签责任书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从2003年起3~5年内全部按省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在制定规划时,要制定包括建设管理制度、资金筹措、监督检查、激励机制、组织宣传等在内的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是要抓好已开工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利部门要做好政府的参谋,各级党委、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严格执行省最近出台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建设优质工程和廉洁工程,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六是要建立激励机制。对限期内完成建设任务且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要奖励有功的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
七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要利用电视台、报社和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和编印工程建设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好的做法、报道工程建设进度及有关的信息,使这一“民心工程”真正深入民心,使各县(市、区)互相学习、共同进步。营造一个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最后,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副局长王灿明对我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开展作了补充。一是要执行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信息报告制度,按市水利局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信息联络员定期报送工程建设的信息;二是要求各县(市、区)在4月16日前将还没有批复初步设计的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计划和各单项工程的专责小组负责人名单报送市水利局。
近日,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人员,围绕工程建设重要意义的宣传、建设信息的报送、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通报工程建设动态等工作内容进行了研究,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初步规划并作相应部署,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投入正常的运作。
责任编辑:王灿明 编辑: 何永健 执行编辑:张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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